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公布毕业生就业签约“四不准” 举报联系方式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6-10-22 点击数:


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毕业生就业签约“四不准”规定,即:

1.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

2. 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

3.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

4.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若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发现相关线索,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。

  一、学校举报渠道

举报电话:023-61969102

受理单位: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基础部学生办公室

  二、重庆市教委市级举报渠道

举报电话:023-88517383、88517376

举报邮箱:cqbysbgs@163.com



  基础部

 2026年10月21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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